400-023-4588
banner
最新公告:NOTICE
  • 诚信为本:市场永远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审计验证

jdb电子税收论文范文7篇

发布时间:2023-05-23 07:30:03 点击量:

  jdb电子过去存在税收事先裁定是由于企业兼并重组之后,征纳双方对于税收征收标准、核算依据、抵扣情况、税务政策等的理解存在差异,事后应纳税额的认定又较为复杂繁琐、工作量大,使得征纳双方事后各自对税额认定意见分歧较大,不利于税款有效及时征收。一定程度上使国家机关与企业之间产生税务矛盾,这本身就是不和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于是产生了税收事先裁定,在企业兼并重组之前,企业与税务部门就统一核定应纳税额,确定税额。税收事先裁定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缓解税额差异存在的矛盾,缓和征纳双方的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的征纳氛围。

  (一)对于税收事先裁定的涉及范围不因只是上述所说的情况,不仅只是因为事后税额难算,征纳双方税额差异较大上才得以运用。原因可以扩大到:怎样提高纳税效率,怎样减少企业相应成本,怎样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同时对于税收事先裁定的税目数量也是可以先少再逐渐增多,可以先在改革中运用部分或少数税目,待成熟完善时,可以再增加税目、扩大范围等。对于税收事先裁定的对象,也可以从机关单位、优质企业向一般中小企业、单位过渡。在试点企业中完善征收,提高增收效率。

  (二)税收事先裁定可以扩大到效益好、产品质量优、产品热销的企业中。比如石油产业、钢铁产业、能源产业等。该行业产品性质较为集中,产销量较大较好,一般都能很好地完成预算指标或利润指标。通过税收事先裁定,先把其历年纳税数据与产量、销量、利润进行比较,结合当年预算指标,通过预算当年的产量、销量可以预计出其税收数额。通过预算数据进行合理科学评估得到的税收数额。企业也可以在大批量销售合同方面先实现税收事先裁定。企业按其纳税可以减少其纳税成本和核算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税收事先裁定也可以运用到汽车销售行业、房地产行业等。众所周知,汽车与房产的销售量在我国始终是呈上升趋势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都考虑买房产,买更多的房产以获得安稳平稳的生活状态。汽车已越来越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几乎家家都有小汽车,这同样也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我们也知道,房地产行业项目清算结算内容多样、工作量大、工作繁琐。就这点而言jdb电子,把其放入税收事先裁定的范围也是可以的,同时房地产销售的时间一般不会很长。可以先树立核算样本;把销售收入、利润作为重点核查项目,加以确定税收部分税目的数额。可在优质楼盘中试运用,通过销售价格和利润水平核定其税额。企业也可以通过大额销售定单先进行税收事先裁定的试行。这样一来,税收事先裁定减少了必要的税收核算,减少了事后繁琐复杂的税务清查等工作,节约了企业和税局工作资源,减少了部分人力财力物力的支出。

  (四)税收事先裁定也可以运用到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中。在现有的财务体制改革中,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机关单位都要按全面预算进行管理,严格按预算指标合理使用资金。首先,机关单位职工个人收入是相对稳定的,对于财政供养的机关单位更受预算数额的影响,通过当年预算个人收入数据分析,和历年个人收入数据分析,就可以得到当年其收入水平和纳税水平。可以先在收入稳定的机关单位试以税收事先裁定。这样可以避免机关单位每月都重复交纳职工个税。本身税额差别就不大的机关单位,重复性的单一工作,没有很好地提高效率。把其问题之处同税收事先裁定的合理性结合分析,这是值得尝试和运用的。

  个体工商业户户数多、分布广、税源零星分散。不自觉办理税务登记的漏管户、不自觉申报纳税的欠税户、办理了税务登记却不办理停业、注销登记手续就销声匿迹的个体纳税户等非正常户时常出现。有的个体户只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却不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等情况加剧了税务登记与工商登记户数差额。由于大多新开业个体户主都不需要使用发票,所以相当一分部分新主都不会自觉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往往是不崔不办。由于税务机关对各业主无可循的统一的核定计税依据标准,定额的“弹性”较大,从而产生个体税收的实际税负少于名义税负的现象。

  由于个体财务管理混乱,而税务监管力度欠缺,业户发票使用问题不少,突出表现为:一是使用发票不合法。有些业户为了逃避税务监管,用收据代替发票开具,从而逃避纳税。二是不按规缴销发票。三是开具虚假发票。协议开票,发票内容、金额与实际发生额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

  目前在乡镇税收管理工作中,乡镇部门协税护税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还是单纯依靠税务部门征收,政府、财政、工商、国税、地税,村委会等现有的社会管理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护税协税机制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税务机关由于受人力、财力的制约,不可能将所有的税源都纳入控制范围内。具体来说,针对个体税源零星分散、流动隐蔽、易漏难管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真正建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以公开办税、依法治税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税源有效监控为核心,以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为保障”的乡镇税源控管机制,形成“政府管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税务治税”的浓厚氛围。

  鉴于目前机构,税收管理员人数少,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拉网巡查,要做到腿勤嘴勤,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纳税人中间多询问,以便掌握纳税户的经营变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建议实行巡逻检查制度,由个体税收管理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的漏征漏管或者虚假停业现象的业户,能够及时处理。

  建议对账证健全的纳税人采取稽查的办法。在市场经济中,一些个体户的经营范围越来越广,生意越做越大,但是缴纳的税款却很少,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在当前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个体税源大户税收稽查制度,对个体纳税大户进行税务稽查,目前可在建材、超市、批发、娱乐等行业开展。

  要管好税收征管,离不开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税法宣传,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督促其自觉如实申报,按时缴纳税款。税务部门可以采取“巡查加宣传的方式,比如去一个乡镇巡查,同时带上税收宣传资料,到一个乡镇就开展一次税收宣传,既宣传了税法,亦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做到巡查与宣传并举。

  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保证税法执行的严肃性的同时,税务机关要加大对逃、漏税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税收违法行为不能放任不管,要坚决予以打击,但也要打之有理,打之有序,让被处罚的纳税人心服口服,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根据上级下发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县级税务机关要采取措施抓落实,努力使税收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使“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病症有所缓解。要制定详细的税收管理考核办法,使考核更趋科学、公平、公正,让税收管理员有所付出,同时有所回报,坚决纠正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激发税收管理员安心基层一线、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对税收管理员分管的业户或具体事项,发现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一)风险导向原则。大企业风险管理条件下的案头分析主要以大企业税收遵从风险测度为基础,把对大企业遵从风险的分析和评估作为案头分析的核心内容,并以此确定应对策略。对税收遵从风险容易发生,且风险级别较高的项目,优先配置征管资源,选择最优应对策略。这种根据遵从风险的高低合理配置征管资源的方式使风险防范更具针对性,不仅有利于获得较高的纳税遵从,减少税收流失,还有利于合理控制税收管理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打搅纳税人的程度,更好地体现服务理念和“瘦身”原则。

  (二)建模找点原则。以行业建模为前提,开展大企业风险管理案头工作,通过对大企业所处行业涉税信息的筛选、整理、测算和分析,归纳描述行业风险发生规律,建立以行业风险特征和公认的参数区间构成的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建模的目的在于运用信息技术对大企业的税收遵从风险进行综合扫描,查找风险较高的项目(即为找点),优先配置征管资源,采取最优应对策略,提高案头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人机结合原则。税收风险管理是以企业的涉税数据为基础开展,需要计算机对数据进行大规模的处理,在大企业风险管理案头分析中,既要充分发挥计算机数据处理的能力,但又不能过分依赖计算机,不要寄希望于计算机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税务人员要在计算机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财税知识、工作经验和逻辑思维,结合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只有将电脑与人脑结合,才能做到相互促进,得到科学合理的分析结果。

  (四)团队运作原则。大企业具有“大、杂、多、高”的特点,在大企业风险管理案头分析工作时,应打破属地管理的传统模式,按行业建立管理团队,将对行业特点熟悉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各个团队中,实施团队式运作,才能提高能力,排除干扰,确保案头分析取得实效。

  (五)注重积累原则。大企业风险管理案头分析是一项动态的、连续的、复杂的工程。相同行业类型的案头分析往往具有很强的相似度和关联性,不同行业类型的案头分析也并非孤立、毫无联系。提升大企业风险管理案头分析的质量在于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对某一大企业的案头分析往往能够成为今后相同行业甚至其他行业的案头分析的重要参考。因此在案头分析过程中,要注意加强总结,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的一些风险项目,要及时提炼升华,为今后开展案头分析提供导航。

  (一)从案头分析的基本流程看,应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1.重视涉税信息数据采集。获得充足、精确和及时的数据是开展大企业风险管理案头分析的必要前提。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合理地采集信息,达到涉税数据的“准确、全面、及时”。除汇总税务系统内的各类信息(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表、会计报表、税控装置等有关信息)外,建立第三方信息互传和利用机制,提高第三方信息的获取和应用能力。通过部门协作,整合国地、税管理的信息资源,与工商、海关、银行、商务、证交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拓宽数据来源渠道。2.完善风险过滤方法。风险过滤是大企业风险管理案头分析的关键环节,是按照风险发生的一般规律,建立税收风险分析指标,然后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模型,对从税收系统内部及其他第三方获取的涉税信息数据进行扫描、分析和筛选,找出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点的过程。建立风险分析指标是风险过滤的核心,风险分析指标可以包含以下类别:历史对比分析指标、行业类比分析指标、逻辑配比分析指标、特别项目分析指标、基准分析指标以及价值链分析指标等。3.合理开展风险评估分析。风险评估是对大企业的风险主题(项目)进行量化定级。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对管理目标实施差异化应对的依据,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对风险应对起着导向性作用。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风险主题(项目)发生的可能性、风险规模、风险性质jdb电子、潜在风险(深度)以及涉及面(广度)。通过对若干风险主题(项目)的量化定级并按户归集,形成对整个大企业风险度和遵从度的准确描述。使税务部门在后续管理中,能够突出管理重点,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规范征纳双方行为。4.多种方式进行风险核查。风险核查是指在大企业风险管理案头分析过程中,税务人员可以针对风险点采取问询的方式进行核实。问询包括通讯调查和约谈两种形式。问讯的对象可由案头分析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通过风险核查,或确认风险,或排除风险。对于待定问题,应转入税务审计环节。

  (二)从案头分析的内容看,应关注多方面内容1.财务会计分析是基础,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税收来源于经济。财务会计综合反映了大企业的资金运动状态和经营的成果。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深入分析,能较为准确把握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财务会计分析包括对大企业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分析和财务报表分析。审核大企业是否向税务机关备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是否正确执行会计制度,关注大企业在会计工作遵循会计准则、方法、程序,重点关注大企业在资产重组、对外投资、关联企业、总分支机构之间会计处理办法;审核大企业各项财务报表内容是否完整、真实。财务报表的主表、附表的项目、数字填写是否完整,主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审核分析大企业与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情况是否正常,关联企业间的往来是否记录完整,关联企业间的定价是否符合独立企业间互相定价的原则;审核总分支机构之间会计报表数据是否符合逻辑;根据财务会计报表、成本费用资料,审核分析大企业收入、成本费用是否存在异常变化情况,成本费用与收入是否配比。2.税收会计分析是对比,评价企业申报数据质量。税务会计综合反映了大企业对纳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记录、计算、汇总,并编制出纳税申报表的过程。通过税收会计分析,可以了解大企业计算申报税款情况。要审核大企业各项纳税申报资料是否完整、真实,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的项目、数字填写是否完整,主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审核大企业纳税申报数与财务报表数之间的差异及原因,重点关注大企业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同点,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审核大企业当期纳税申报情况与上期申报情况有无较大差异,分析比较纳税申报情况与日常掌握的情况有无较大差异;审核大企业申报纳税情况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税务登记,各种认定、核定信息、发票使用情况和税款查补等情况是否相符。3.对企业管理模式分析,了解企业经营方式是否合理。大企业的管理模式以及投资模式决定税基的大小以及税款计算方法和税款征收方式的不同。要熟悉大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投资模式,了解近年重大决策事项及重要经营活动(公司重组兼并、改制、上市等);了解主要原材料价格、商品价格和市场销售情况;重点关注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投资模式是否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状况,有无存在不符合商业常理的管理模式和投资模式,造成税负偏低。4.加强对环境分析,了解影响企业的经营纳税的各项因素。环境分析包括内部环境分析和外部环境分析。内部环境分析包括:要熟悉大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主营业务及其分布、业绩、行业特点、总体发展战略情况;重点分析企业的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合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是否有效监控,预算与资金管理是否执行良好,有无独立完善的外部审计,有无相应的机制监测控制税务风险。外部环境分析包括:要熟悉大企业税收政策和所跨税收管辖区域及优惠;了解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以及相关行业的全球化程度,重点关注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全球化这些外部因素对大企业的影响。5.不要忽视动机分析,了解企业纳税态度。动机直接影响了税收遵从度。要了解大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和组织文化、领导人的经营风格和风险意识等。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使办税人员产生避税动机的激励政策,企业办税人员对税收政策的掌握程度,以及企业领导人对税收的态度。

  对于此项政策规定,一般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的时候,掌握的主要标准是企业对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是否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如果企业已如实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则相应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允许全额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同时在税收优惠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九十二条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作出了限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依据上述的实际税收征管情况及税收政策可综合思考如下:若某一中小型工业企业,2011年度预计资产总额2600万元,职工平均人数88人,企业的会计利润35万元,该年度终了汇算清缴前经注册税务筹划师初步测算,应纳税所得额为30.5万元。

  考虑到该工业企业处于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优惠的边缘,企业完全可以通过适当的对自身费用的调整进而享受税收优惠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6号,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重新作出了规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鉴于上述税收政策的调整,注册税务筹划师建议增发0.8万元的工资,以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优惠要求。(假设该公司原平均计税工资为2000元,可增发计税工资到3500元以内,按职工人数88人计算,最多可增发13.2万元工资)未筹划前企业预计缴纳企业所得税=30.5*25%=7.625(万元)企业净利润=35-7.625=27.375(万元)经筹划后企业预计缴纳企业所得税=(30.5-0.8)*20%=5.94(万元)企业净利润=35-0.8-5.94=28.26(万元)经过筹划后企业的净利润增加0.885万元,同时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685万元。

  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在收到业主预付款时确认当期的销项税额,这点无可避免要及时确认销项税额。但如果季度进行开票结算工程款,需按开票的金额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这将让施工企业的资金链存在具大的压力。假设企业当季工程结算金额为5000万元,企业扣除质保金和尾工款当期实际可支配的金额为5000×(1-10%)=4500万元,而企业按季度开票应确认当期销项税额为5000÷(1+11%)×11%=495.5万元,也就是说企业在竣工结算前不但有500万的质保金及尾工款不能使用,还要预先支付这500万元的销项税款495.5×500÷5000=49.55万元,这将对企业的资金链产生具大的压力。有时,企业为了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得不借款来缓解压力,同时产生的借款利息将使企业的经营成本加大。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主动开展税收筹划,如果有足额的进项税额来抵扣,可在当期就进行开票结算,反之,应当与业主商量暂缓一段时间开票,或者预先支付给施工企业足额的税金,以满足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

  目前,施工企业的成本主要分解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用五大类。由于建筑行业的特点,发生的成本涉及各行各业,人工费中的职工薪酬成本及劳务工资成本占的比例较大,约占20%~30%左右,材料费成本约占60%~70%左右,机械费及其他成本约占10%左右。施工企业如何取得合理、合法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来抵减销项税额成为目前刻不容缓的一项任务。

  2.1人工费方面的税收筹划由于职工薪酬无法取得进项税的发票,这部分将明确得不到抵扣,但由于根据目前建筑业“营改增”试点方案,建筑业人工成本还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企业大部分直接人工费将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劳务工资成本要想取得专用发票来抵扣,根据目前的劳务分包模式以及“营改增”所涉及到的行业,企业应选择已实施“营改增”的劳务公司进行劳务发包,这样施工企业代劳务公司支付劳务工资时,可要求劳务公司开具劳务费专用发票,不过这些劳务公司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只有3%抵扣率的进项税额发票,其成本无法充分抵扣,但有总比没有好,也可以解决部分进项税额抵扣。

  2.2材料费方面的税收筹划材料费目前在施工企业成本中占了60%以上,因此,施工企业在这方面如果没能加以很好的筹划,将对企业造成具大的损失。首先,施工企业应当基于供货成本考虑选择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目前主要材料是钢材、水泥,由于适用于施工标准材料的这些企业都是大企业,属一般纳税人,他们提供的专用发票的抵扣税率为17%,这就要求施工企业通过最低价招标的模式来选择供应商,以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但由于材料成本中包含了运输成本,交通运输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企业在签定供销合同时必须约定全额开具材料的专用发票,这样运输成本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也达到17%,以此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此外,企业必须尽早向供应商索取发票,以满足当前形势下有足额的进项税,充分抵扣完当期的销项税额,以少缴税或不缴税来缓解资金的压力,降低资金的运营成本。现阶段,施工企业还存在比较多的发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主要还是因为企业拖欠供应商的材料款,以前入账的发票还未结清,也不好意思要求供应商及时提供货款发票。但“营改增”以后,施工企业各业务部门应改变以前的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催促材料发票入账,只有这样企业才有足额的进项税额待抵扣。目前情况下,施工企业多数采取自建搅拌站的模式生产工程用混凝土,主要取得的水泥、外加剂的发票能够抵扣,地材的抵扣问题比较困难,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很多工程位于偏远地区,砂石料基本是就地取材,个体经营有的甚至还存在垄断经营,购买地材基本上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加之生产混凝土的机器设备都是已有的旧设备,没有进项税额的抵扣,场地成本和加工的成本也得不到抵扣,鉴于此,企业应采取采购商品混凝土的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销项税。

  2.3机械使用费税收方面的筹划根据2009年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这样就降低了固定资产购置费用,企业成本费用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也相应降低,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利润,促进企业设备更新换代jdb电子。现阶段,机械设备已逐步取代人工进行现代化机械作业,企业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通过提高机械设备的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提升建筑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机器设备取代部分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支出成本,同时外租的设备也能够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不过目前施工企业多数机械设备都从是个体户租赁来的,即便是取得的发票也是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发票,进项税是得不到抵扣的。因此企业必须选择有资质的设备租赁公司,并且向能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作商租赁设备,从而减少施工企业的税负。

  2.4其他影响施工企业税负的问题第一,企业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与青苗补偿无法取得合法的专用发票,而且这部分成本都是施工企业代业主或政府支付的款项,因此,笔者建议与业主签定合同时应把这部分合同收入单独处理,按6%税率的业分开来签订合同,这样,施工企业的税负也将减少。第二,企业所购买保险公司的工程一切险无法索取到专用发票,但这部分成本目前占比还不是很大。第三,有些发票开具不规范,比如发票的单位名称不统一,目前存在施工企业集团单位统一招标采购的甲控料,业主招标采购的甲供料,如果这些发票抬头开具给招标单位,施工企业下属单位是无法进行抵扣的。因此,企业对于集团实行统一招标的,应在确认供应商后,由供应商分别与各法人单位签订供销合同,确保合同与发票抬头一一对应,不至于拿到进项税专用发票仍得不到抵扣。

  税收筹划方案存在知识和信息局限jdb电子,往往严重脱离企业实际情况,缺乏全局观念、战略观念,没有站在战略高度设计。政策风险,例如土地增值税政策发生变动,产生筹划风险。执法风险jdb电子,由于税务部门不予认同,产生的不合法行为。成本风险,筹划成本超过了筹划收益。土地增值税筹划成功,但综合税负反而上升等风险。

  税收筹划是主观的。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往往取决于设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征纳双方对税收筹划的认可存在分歧,税务机关是否认可,直接影响到方案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税收筹划会受房地产企业的内外部条件限制,外部条件主要是适用的税收政策,内部条件主要是内部从事的房地产开发活动。税务机关执法力度的加强。税收筹划需要支付筹划成本,所以房地产企业要遵循成本效益法则,控制筹划成本。

  (1)完善税收筹划信息管理机制。要广泛收集相关税务信息,主要是针对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信息,全面的了解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全面了解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对整体的企业现状全面研究,对税收问题进行整体考虑,必须联系各个税种之间的制约关系,例如要了解行政听证、复议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同样要全面的收集税收筹划信息主体的相关内容,企业是税收筹划的主体,受到内部各因素的制约,因此税收筹划的方案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内部管理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进行税收筹划。全面综合的考虑才能有效的避免风险的发生。要提高税收筹划信息质量,信息必须是准确、及时、完整的,相关人员在取得信息时,要熟练的掌握国家的政策,准确理解法规意图,及时反映国家的税收法规的变化,信息必须是完整的、全面的,才能提高税收筹划信息的质量。

  (2)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针对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涉及到多个领域,如法律、财会、税务、建筑等各个领域的专业的知识,所以合格的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熟练的财务会计知识、法律、税务、建筑知识,良好的沟通与统筹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培训和后续教育,不断的提高筹划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3)建立税收筹划方案修正制度,政府部门也在不断的对土地增值税税收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房地产企业作为税收筹划的主体,经营的情况也在不断的变化,根据变化中的税收筹划策略,为企业带来了各种风险,企业必须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4)积极寻求税务机关支持,政府税务机关是服务于企业的部门,具有对企业的相关政策咨询有解答的义务,企业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如果把握不准,应积极寻求支持和帮助,向税务人员进行咨询,给予专业的指导,由于各个地方的征管方式和征管地点的不同,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应当多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获得沟通,达成双赢的共识,将税收筹划风险降低到最低。

  (5)事后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税务筹划的方案虽然全面,会采取各式各样的措施进行筹划,但是风险不可避免,仍然会受到突如其来因素而干扰,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受到各种原因而导致失败,企业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将风险控制,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

  (6)土地增值税的核心是增值率,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是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关键点,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紧紧围绕这两个因素进行开展,减少税费开支,在保证有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提供条件合理的减少税费,是税收筹划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