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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验证

中国的哪些税收非常的不合jdb电子理?

发布时间:2023-05-17 22:58:26 点击量:

  jdb电子每个税种都有不合理的地方,既然是收税,在经济上公平和效率总是不可能兼得的。收税本身就是国家筹措财政收入的方式,如果说不合理,还得探讨一下国家为什么要纳税,这就是另一个范畴的事儿了。而收多少税、怎么收税等问题才有“是否合理“探讨的必要性= =。。毕竟税收的第一作用是保证国家经济需要,之后才是调节经济发展。

  看到楼上在吐槽各种税......突然就想到税收学期末考试的几道题,就当为出成绩攒RP再来敲一遍...

  1 所得税系”一刀切“: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这至少比比例税合理一些,而楼上其实探讨的是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缴纳合理的问题。只能说各有各的优缺点,当以个人缴纳时,确实是不能考虑到家庭的整体收入;但是如果真的以家庭为单位征收,譬如以夫妻总工资作为课税对象(事实上,很多国家也是这么做的),实际上:第一,国家现行的信息系统还没有那么想象中的发达,所以为了征收方便,个人制比家庭制可行性高;第二,不容易产生附加问题,比如因为纳税而假结婚之类的问题。

  楼上还提到个人所得税应该考虑一个人的综合情况,而一个人的综合财富情况包括三个方面(所得、财产、消费),个人所得税就是对所得部分的征税,如果要说考虑其它情况,那么消费税就是对一个人的消费进行课税,你买的越多,交的消费税越多,貌似看起来也不是那么不合理,至少是符合公平原则中的“多用多交,少用少交”。

  2015.12.16凌晨更新: 时隔一年多看到自己写的答案,觉得..自己当时真是啥都不知道就敢乱说,真的谢谢评论下的四个大神,尤其是@Daniel,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事情。 无论家庭还是个人,都确实各有利弊;我最初想表达的意思是,中国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收征管水平、户籍人口制度等等还制约着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但是好的一方面,现在已经听说财政部明年就会对个税改革,其中的一个方向就是考虑家庭抵扣的可能性。

  2 流转税系:相对来说流转税属于比较合理的税种了,只不过因为流转税推动商品价格“隐性“上涨,所以能买的东西数量减少了,很不爽啊有没有。至于所说的增值税重复征收的问题,那也得扣除进项税额啊大哥。真正地来说,由于现在是不完全的消费型增值税,所以确实对于一些工厂来说会存在重复纳税的问题(某些固定资产不能抵税)。

  3 财产税系:中国还没征呢吧...至少老师是这么讲的...还在试点,财产税让人最不爽的其实是公布个人存量财产,相较于所得和消费都属于流量,对存量征税确实...让人不爽。

  2015.12.16更新..原谅我学艺不精,我当时想表达的是房产税和遗产税。

  但其实反过来说,每一种税都能找到不合理。人头税符合公平原则,照常理来说也最不合理。消费税按照”谁买谁交税“的原则,符合了效率原则,但照样还会有人说消费税扭曲商品价格。

  在中国,有很多税种,但是主要核心绝对是增值税,尤其是执行营改增,取消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增值税进一步扩大了管辖范围。可以说在现在的中国增值税独霸天下,堪称万税之王。为什么政府这么喜欢增值税,那是因为增值税的特性决定的,中国向来喜欢间接税,不喜欢收取直接税,而间接税里面最容易收取的,就是增值税了。中国收税其实很困难在中国,税务局收税其实很困难,例如企业所得税,企业有太多的手段可以把企业做成亏损的,早年企业都有三套账,一套做成亏损给税务局看,一套做成盈利找银行贷款,一套真实的自己留着。所以,如果按照企业上报的账本收税,那么收上来的税款就是零,你会发现中国所有企业全部亏损。有人说税务局可以去查账啊,查到账目造假重罚,这话说的就太轻巧了,你去查查账试试?这账哪有这么好查,抽光税务局的会计师又能查几本账,耗时耗力,而且很多支出是根本核实不了的。所以,在中国jdb电子,从来都是以票控税,而不是以账控税,尽量降低征税成本,如果你征了10亿的税,结果养了一堆会计,征税成本花了5个亿,那就搞笑了,这不能证明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能证明你无能。而与此同时,另外一个人领导税务局,花了1个亿的征税成本,征了7个亿,你说谁的政绩高?而以票控税之后,只要你开了发票,你就有据可查,尤其是金税盘系统上线之后,所有的发票全国联网,开票方和接收方的任何操作均在系统留痕,有任何疑点立刻就会被发现,这就大幅度的降低了征税成本和难度。很多人教条主义的认为,中国的税收应该等于税基×法定税率,但是实际上中国的税收等于税基×法定税率×征管效率。会计学的课本上教导我们,企业的每一笔支出,哪怕是去买一把椅子,都应该是对公账户打款入对方账户,然后收取对应发票,做到银行流水、发票和账本的三位一体互相对应。如果真能做到这个程度,那征管效率就会是100%,所有的应收税款全部一个不落,但是不用想也知道,这种理想的情况肯定不是可能的,如果真这么严格,小微企业一夜全部死绝,哪怕是大企业,也不可能做到这么规范,只能说是相对规范一点。我举个例子,在中国很多小摊小店,税务局根本不查账征收,也不按票征收,直接估一个定额出来,按这个定额征收之后,就算你缴税了。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小摊小店根本不记账也不开票,如果不定额征收,那就根本无法征税,如果你为了征税硬要他开票做账,不然就强制关门倒闭,那就和征税的初衷本末倒置了,那也是税务人员无能的表现。增值税的强大那么这里你会说,既然你以票控税,那么我就不开票不就行了,只要我不开票,你还能收我的税?这就要介绍一下增值税了。增值税作为一个年轻的税种,于1954年首创于资本主义法国,在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它的迅速风靡全球,而中国改革开放后就引入了增值税,然后迅速的喜欢上了他。增值税最大的好处,就是他是链条税、流转税,流转环节的多个链条互相稽查,导致征税异常的简单,我下面给大家举个例子。面粉厂A销售了100万的面粉给面包厂B,那么面粉厂A需要缴纳增值税16%,先拿出16万元给税务局才能获得这100万的增值税票,B拿到了100万的票,才愿意打100万货款给A,这个发票叫增值税专用发票,是A的销项票,因为是销售所用面包厂B把面粉做成面包之后,以200万元的价格卖给经销商,经销商C同样要求B开具200万的增值税票给他,这个时候B需要缴纳200*16%=32万给税务局,这也是销项票。但是这个时候,B拿着当初A开给他的100万增值税去税务局说这个是我们的成本,是进项。那么这100万就属于进项票,附带的16万税款,是可以抵扣的,所以B实际只需要缴纳16万税款就可以了。这就是增值税里面“增值”二个字的含义,在你这个流通环节,你的货物增值了,你只需要缴纳增值部分的税款就可以了,这里每个环节增值了100万,所以每个环节只需要缴纳16万的税款,大家只负责自己增值的那一部分。增值税最大的好处并不是征税清楚,只对增值部分收税,而是上下游链条的互相稽查,我们从上文的例子可以看到,每一个环节在对上游购货的时候jdb电子,都会要求对方给他开增值税发票,否则不予打款。因为如果对方不开票的话,自己就少了进项票,而你的下游却依然会要求你给他开增值税发票,那么你就自己默默的承担了所有的税款。所以你会坚决要求你的上游给你开增值税票,而你的上游会坚决要求他的上游给他开增值税票。我们做个假设,面粉那个例子,假设可以交易5轮,ABCDEjdb电子,每轮增值100万,那么价格涨到了500万,大家全部都不开票,那么成功偷税漏税,所有人都不需要缴税。但是假设在第四轮卡住了,D不想冒风险,要求C给他开具300万的发票,否则不会把300万的货款打给C,那C就傻眼了,一个人要承担300*16%=48万的税费,而如果C坚持要求B给他开票的线万的税费而已。所以整个交易链条,只要有一个人不愿意冒这个风险,坚持要求开票,那么整个链条所有的税费都会被激活,一分钱都跑不掉,增值税永远只能转移,而不能被消灭。正是因为增值税具备这个特性,所以税务局就轻松太多了,根本不用担心企业不开票,企业自查自纠,人人都是小税务员,税务局都无需上门催收,坐在税务大厅里等别人上门交钱开票就可以了,这个征税成本,简直是低到了极致。增值税的不足那么增值税是不是完美无瑕的税种呢,不是的,增值税有很多不足,最大的不足,就是他具备间接税的通病,那就是不够公平。增值税最大的特点,就是税率固定,所有消费者最终承担的税负都是一样的,不管是你,还是马云,购买一台电脑,所承担的税负是一样多的。你会纳闷了,这难道不是很公平的事情吗?不是的jdb电子,这种所有人都税负一样的税种,我们称之为累退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特性是反过来的。个人所得税的特征是,你收入越高,你承担的税负越重,而增值税的特性是,你的收入越高,增值税在你生活中的税负占比越轻,越是低收入群体,增值税占他们消费支出的比例越高。增值税的存在,不利于遏制贫富分化,所以说他“不公平”。而这种不公平,是间接税的通病,如果你要实现公平,那就只能推广直接税,以个人所得税为典型代表。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提出过“要逐渐把间接税向直接税转移”,意思就是以后要减少增值税的比重,提高所得税的比重,其核心立意,就是要减少贫富分化。个人所得税征收极度困难但是在中国,国情特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极度困难,在中国间接税还是比较好收的,但是直接税实在是太难收了。中国财政收入以增值税为主,美国财政收入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美国联邦政府的收入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占据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3.6%,其中个人所得税占据33.1%。很明显个人所得税在遏制贫富分化上面更有效,这种征税方案有效的遏制了美国的贫富分化,那为什么美国可以收个人所得税而中国不行呢。那是因为,美国税务系统的电子化领先中国20年,信用社会和诚信精神远远高于我国,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大部分都是富人缴纳,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推行之后直接异化为工薪税,主要是中下层人员缴纳,富人全部是亏损,全都没有个人所得jdb电子,也没有企业所得。看到这里你会说中国的税务极其混乱,税务人员无能了,放任富人逃税。其实中国的税务体系已经进步太多了,我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时间拨回到20年前,当时各地的征税工作完全依赖地方税务局,所以地方税务局的权利其实是很大的,当时税法规定,如果企业纳税有困难,税务机关可以酌情予以减免,这个酌情自由裁量权就太大了,减多少,免多少,什么时候减,什么时候免,全是地方税务局自己决定。而那个时候中国的税务还没有电子化全国联网,地方各管各的,那个时候有一个生意就是倒腾增值税票,因为国家规定出口企业可以出口退税,国家退还17%的增值税。这一下就有人钻空子了,去全国各地到处开增值税发票然后卖给出口企业退税,由于各地税务系统没有联通,谁开出去的增值税票,这个钱就算谁的政绩,所以各地税务局争相“抢生意”,当时是17%的税率,有税务局开价11%就给票,然后有人开价6%,还有人开价3%,最后竟然还有人开价2%,各地税务工作简直是一片混乱。价值一亿的出口货物,国家只收了200万的税,却要退给出口企业1700万的税款,给国库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各地增值税的账本是对不上去的,当年增值税出口退税的骗税案件层出不穷,国家重拳整治之后才有好转迹象。而即便到了现在,因为国家政策,对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增值税率,有16%的,也有11%的,也有6%的,还有3%的,所以即便是增值税,都有很多企业虚报范围,尽量开较低的税率,连增值税都不能做到完美征收,何谈个人所得税。治理国家要尊重实际状况说这么多,是要告诉你们,这个世界远远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简单,政府也不是神,国家管理起来是很难的。很多人默认政府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征税自然是简单无比,怎么可能让富人逃税,但是实际上,中国的税务体系已经飞速进化了,但是底子太差,和美国税务体系一样是有20年的差距,所以中国喜欢增值税,而美国喜欢所得税。关于名义上管理国家,和实际上管理国家的区别,我们可以参考纪晓岚和和珅的一段对话,清朝的吏治水平远远低于现代中国,贪腐状况比现代要严重太多了,那么和珅在手下贪官遍地,国库空虚,赈灾欠款不足的情况下,是怎么完成皇帝交付的赈灾任务的呢,当然不能靠书本上的管理方式。看完这个视频,在历史上,为什么和珅能成为军机大臣而纪晓岚最多算个御用文人。虽然和珅贪腐,但是对于乾隆朝国家治理的贡献,在历史上的确比纪晓岚要高,乾隆并不傻。而类似的道理其实还有很多,比如廉租房不能建自己的卫生间,而应该用公共厕所,这并不是侵害穷人的利益,相反是在保护穷人的利益,否则的话,廉租房里住的全是权贵。还有就是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益,要高于普通贷款,而且是要显著高于才能有效,否则的结果就是小微企业贷不到一分钱,被迫只能找高利贷救急,允许银行以高利率给小微企业贷款,并不是在吸他们血,相反是在保护小微企业。国家是由人组成的,政府也是由人组成的,所有的政策也都是由人去执行的。所以政策制定都是必须考虑到国家实际状况的,否则就是一纸空文,看起来漂亮,实际上和废纸没区别,因为执行不下去。而增值税,就是目前税务系统最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税种,所以才会占据最重要最核心的地位。而用所得税取代增值税,政府不仅想推,而且已经很用力的去推了,但是结果大家也看到了,橘生淮北而为枳,个税沦为工薪税。中国富人账面没有个人收入,企业账面全亏损,所得压根征不上来所得税。以直接税取代间接税,以所得税取代增值税,能抑制贫富分化,这是大势所趋,是符合历史的方向的,但是中国目前还做不到。例如个人所得税,如果想强行推广个税来取代增值税,只能有一个后果,富人不仅不交个人所得税,连增值税都不交了,如果同时征收个税和增值税,那中国的税负又过于沉重了。。。表面上是保护穷人,抑制富人的政策,一旦执行不利,立刻就会变成保护富人,剥削穷人的结果,名义效果和实际效果,有可能完全南辕北辙。个人所得税,其实才是真正的万税之王,如果他执行起来不走样的话。公众号:简投通认可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

  富人的消费必然多,那么交的税必然也越多,就如你穷人肯定买不起豪车,那豪车的这部分税就是富人税,他体现的一种以“行为”而非”身份“纳税的原理。

  如果流转税过低,如美国般,那么一个巨富以”慈善基金“名义免税持有巨额财富,并以基金的名义的任何消费都是tax free的,慈善基金买了一辆豪宅作为“办公场所”,因为他的身份是慈善基金,不交直接税,你又没有流转税,等于他不交税买豪宅了。

  而在中国,这种情况就不可能发生,不管你以什么名义和身份,慈善也好公益也好,你买了豪车豪宅,就要交增值税,你买了不鼓励买的东西,还要在增值税前加消费税。

  否则,你的老板以公司的名义买车考察旅游都是免个税的(假设额度名义都是税务允许的范围之内),他肯定不会傻到分红扣一边个税了再以自己的名义去买去消费,而你作为员工却要再交一遍个税然后再去买去消费。

  这也是为什么巴菲特曾说他的个税比他的女佣还低的原因,巨富是不会以个人名义持有应税财富的,他的各种公司、信托、基金层面都可以避掉直接税,美国人一直说是中产养活全国不是没道理的。

  目前的分类计征体现的是政府的懒政思维,这种征收方法简单,好操作,因为大部分是代扣代缴,代扣的不心疼,而且不考虑实际情况,因此简单,好操作。这种征税方式简直就是为工薪阶层量身定做同时为权贵阶层量身定做的完美税法。

  某作家构思一年写出一部作品,得稿酬4w,其余时间无收入,即年入4w要交个税。某月入3k5的上班族年收入4.2万,不交个税。

  某民工是家庭的顶梁柱,从事高危工作,月入5k,但妻子残疾无工作能力,要交个税,另两口子每人月收入3k,家庭月收入6k,不交个税。

  还有这个申报制度就更2了,在现在的情况下,月收入超过1万的和多处取得收入的如果申报,之可能补缴,不可能退还,谁还会去申报?给自己找事?

  权贵们:大多注册有公司,利润到公司账上是不会给自己分红的,废线%,某些地方和行业还有15%,10%,大几百万的年收入按将近45%交个税,傻么不是。吃喝公司走招待走职工福利,玩乐走考察培训,不就是个账么。

  基本上美帝的经验可以学一部分,每笔收入都代扣一部分,但是只是预扣,等年底按年进行清算,这样可以照顾到如作家之类收入周期长的人群。然后按家庭计算,剔除养老,育儿等扣除项,这样可以照顾到民工这样个人作为家庭主要或唯一劳动力的情况。

  最后就是,对哪怕只有百万、千万分之一的负数进行退税,这在低福利的美国是对贫困家庭的变相补贴,如你的年收入只有2w,可以剔除项可以扣3万,那么国家按1万乘以税率给你退税。

  当然,综合起来操作还有若干其他的辅助措施来避免故意偷漏税,如退税者不能商业贷款,不能透支、办理信用卡等限制性措施。对个人大额经济行为按报税额核准的制度,如你最近几年的申报收入显示你家庭收入只够温饱,今年突然要买车,不准你买,在财产登记上联动,要么你补税,要么永远不要大额消费、投资。你的公司要贷款,现在一般要法人做自然人的连带担保,可最近几年报税收入加起来都不到100万凭什么连带担保100万,要么老老实实补税要么不给放贷款。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了,就ok了。

  同时,如果允许在一定额度内凭发票进行抵扣,也会大大的促进居民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使得对商业机构的征收更加有力,达到另一种变相的补贴。

  金融界美股讯 扶贫慈善机构乐施会(Oxfam)总干事温妮-拜安伊玛(Winnie Byanyima)周一表示,给穷人带来沉重负担的税收制度意味着公共服务资金不足,扩大了贫富差距,加剧了全球公众的愤怒,

  乐施会最新报告称,过去一年全球每两天新增一位亿万富翁,全球最富1%人口的财富增长了12%,平均每天增加25亿美元;但全球最贫困的一半人口(38亿人)的财富下降了11%,平均每天减少5亿美元。

  这份报告是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即将召开之际发布的。该报告称,各国政府对公共服务的资助日益不足,且未能打击逃税行为。

  拜安伊玛在一次采访中表示:“穷人遭受了两重痛苦,既被剥夺了基本服务,同时还要承受更高的税务负担。”

  根据乐施会的报告,如果对全球最富1%人口增加0.5个百分点的税收,就能筹集到足够资金来教育2.62亿儿童,并提供能挽救330万人生命的医疗保健。

  然而,乐施会表示,富裕国家正在减少或取消此类税收,发展中国家则几乎没有实施这些税收。富裕国家的企业税率从1970年的62%降至2013年的38%,目前穷国的平均企业税率仅为28%。

  乐施会表示,近几十年来,富人和企业的税率一直在下降。当政府不对富人征税时,他们就通过征收增值税等消费税将税负转嫁给穷人。

  拜安伊玛表示:“像这样的间接税,对盐、糖或肥皂这些人们的必需品征税……那么,穷人从他们的收入中缴纳的税要比富人多。”

  大家可以看下,这些税种基本保证了所得你能想到的,包括你想不到的环节,过程都与各种税有关,请问这合理么,合理。

  其次,大家学税法的人应该知道很多的“视同”,“必须分清核算,不然从高税率”等等,为什么这样,一方面要求纳税人要规范财务,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是减少税务部门的执法成本(我一直记得我们老师给我们讲过这样一句线,也不放过一个。一直觉得这句话用在税法中是最贴切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