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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9 20:54:41 点击量:

  jdb电子税收种类的简称,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 目前我国税收分为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和行为税、特定目的税五大类。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种(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 ),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环保税、烟叶税 、船舶吨位税 、车辆购置税和耕地占用税这8个税种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其他绝大多数税收事项都是依靠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定。

  税收种类 简称税种(tax type)。税种指一国税收体系中的具体税收种类,是基本的课税单元。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将税收划分成不同的种别。因此,不同的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税种的名称一般也以征税对象来命名。如对增值额课税的税种,称为增值税;对资源课税的税种,称为资源税等。

  这些要素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具体的税种,各类税种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不同的征税对象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 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共18种。

  构成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等。每个税种一般都制定一个实体法,规定其具体的税制要素,由征收双方遵照执行。如现行税收制度中,对增值税颁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5、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新增)

  ·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

  ·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

  ·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和关税等税种。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目前商品的价税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

  ·正税: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我国现行各个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是正税。

  ·附加税: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在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应当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该项缴纳的地方所得税,就是附加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和消费税等。这类税-般收入较大,征收范围广泛。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严格来讲,我国的地方税目前只有屠宰税和筵席税,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筵席税已经失效)。这类税一般收入稳定,并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

  ·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资源税等。这类税直接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利益。

  ·实物税:是指纳税人以各种实物充当税款交纳的-类税。如农业税(已取消,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

  ·货币税:是指纳税人以货币形式交纳的一类税。在现代社会里,几乎所有的税种都是货币税。

  ·累进税:是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逐级提高税率的税种。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税种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

  ·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种的总称,主要指进出口关税jdb电子,以及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注: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另外,国家给予了两档优惠税率: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二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二、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5)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价款和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中获得的收益。 1进口关税税率:(1)种类:自2002.1.1起,进口关税分最惠国税率、特惠税率、协定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2)计征办法:进口商品多数为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录像机、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滑准税(特殊的从价税)(新闻纸)

  (1)进出口货物,按申报之日税率;(2)到达前先行申报,申报进境之日税率; 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

  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免征进口关税,出口关税不予退还(因品种或规格原因可退)

  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经海关审查属实,免征出口关税,已征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因品种或规格原因可退)

  ①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②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的;③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的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10、无代价抵偿货物,即进口货物在征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可以免税。但有残损或质量问题原进口货物如未退运国外,其进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应照章征税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3)、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延期6个月(其他税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

  2、。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1、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变动)为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的已使用时间(月)÷(监管年限×12)];

  7、其他: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方式进品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估定。

  运费应计算至运抵境内的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按运费和保险费的实际支付费用计算,无法确定的,可按运输行业的运费率(额)算运费,按货价+运费的3‰计算保险费;

  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①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②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保费等

  3、出口货物:售价中含离境口岸到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扣除。 (3)补退税,原申报进出口日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原减免后补税,按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之日税率(变动);②保税性质转内销,按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税率;擅转,按查获日;③暂时进口转正式,按申报正式进口之日;④分期支付租金,分期付税,按每次申报日税率(变动);⑤溢卸误卸需征,按原,无法查明,按补税当天税率;⑥工作差错,按原征税日期税率;⑦批准缓税进口以后交税,不论分期或是一次交清,按原进口之日税率;⑧走私补税,按查获日期税率。

  原产地规定: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超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 三关税退还

  如遇到以下情况,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是纳税人责任的,海关在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可以追征,并按日加收少征或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议;海关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jdb电子。

  (价内税所得税前可扣) 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注:天然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增值税税率为13%,其他的增值税率为17%,)

  另:1、伴采的,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2、独立矿山和联合企业收购的,按本单位税额标准计算;其他单位按税务机关核定税额标准计算

  1、初级产品的销售、自用(非生产用)(新增)数量(非生产用指用作单位能源,生产用按加工后的数量÷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

  2、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征税,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耗用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3、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额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在开采与生产过程中,因意外或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酌情减免;

  3、自2002年4月1日起,对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

  4、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在规定税额的基础上减征30%,按规定税额的70%征收;

  6 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盐暂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暂按每吨2元征收。

  3、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

  3、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凡居住≥5年的,免征;3年≤居住5年的,减半征收;居住3年的,征税。

  (一)纳税人是法人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一致时,原管辖税务机关;不一致时,房地产坐落地。

  (二)纳税人是自然人的,房地产坐落地与住所所在地一致时,住所所在地;不一致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

  2继承、赠予 继承不征。赠与中公益性、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其余征。

  6以房地产投资、联营 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免征;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及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据实扣除;

  ①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其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②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注:利息不高于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银行的加息和罚息不能扣除。扣除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果是其他企业,还包括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1)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税种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实际占用面积:测定面积,土地使用证上确定的面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面积。定额税率(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土地,免征;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jdb电子、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照征。

  6、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征,由企业在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同时需提供有关材料(变动)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其建造的商品房,在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除外);

  6、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5年至10年;

  一、纳税义务人: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原不用于生产经营)

  3、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免征,施工结束后,转让的,应从基建单位接受之次月起,照章纳税;

  4、对非营得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缴纳房产税。

  三、征税对象:房产。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独立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房产。

  (1)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

  ①、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共担经营风险的,由联营企业按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由投资人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②、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③、新建房屋空调设备价值计入房产原值的,应并入房产税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旧房安空调一般作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2)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年租金jdb电子,注意时间)

  ②、大修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房产,大修期间免征,由企业在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同时需提供有关材料(变动);

  一、纳税义务人: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租赁双方协商,未定,使用人;短租仍为所有人。(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人员不征)

  一、计税依据:以征税对象的计量标准为依据,从量计征。计量标准包括:车-辆;载货汽车、机动船-净吨位;非机动船-载重吨位。

  ⑶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按所挂拖车的净吨位计算,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5折计征;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

  3、已上报全年停运或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义务;停运后又重新使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发生纳税义务。

  ⑷对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⑴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免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算;不及1吨的小型船按1吨算(1马力折合净吨位1/2);

  3、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车船,如能明确划分,免税;划分不清,照征。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车船。

  注意:1、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能划分的,免;不能的,征。

  (计入管理费用,所得税前可扣) 类别税目纳税范围(记)纳税人以下项目免税: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5、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8、特殊货运合同,如军事物资运输凭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和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的征免规定:(04年新增,未考)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购销合同 供应、预、采购、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全额)易货合同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0.3‰ 立合同人(合同双方都交)

  加工承揽合同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全额)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凡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分别按加工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其中辅料也按购销合同计;2委托方提供主料或原料,以辅料与加工费合计数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0.5‰

  税种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贴两次)4应税合同在签订时即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同的,未修改合同,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适用于应纳税额较大或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一份凭证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填写完税证或缴款书。对同一类凭证需频繁贴花,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缴方式,汇缴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汇缴方式,需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变动)

  四、征收管理:(新增)应税凭证按规定保存十年。对印花税的纳税人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P236

  1、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或已粘贴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未画销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变动)。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5财产租赁合同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租赁金额(全额)按租赁期内所有租金合计数作为计税依据,不足1元按1元贴花。1‰ 立合同人(合同双方都交),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货物运输合同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余额)0.5‰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借款金额(本金)

  (1)凡一项业务既签合同又开借据,按合同金额贴花;只开借据的,按借据贴花。

  (3)抵押贷款合同按借款贴;无力偿还转移抵押财产时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4融资租赁合同按租金总额计税 0.05‰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完善中国税务

  税制结构是指税收体系中的各税种的组合以及它们在组合中的相对地位,税制结构是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充分体现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的有力保证。中国实行商品税与所得税构成的双主体税种结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必须合理地完善中国各类税种设置,优化和完善中国的税制结构,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发展作用。

  完善中国税种与税基结构,必须根据变化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环境,新增或取消部分税种,并对税种中的税基进行增减与调整,将税种之间税基交叉重复征收的税基进行合理归类,减少税基重复。

  税种合并就是将相互关联性强、税基重复较大的税种合并成为一个税种,不仅可以提高税种结构的集中程度,而且便于管理,减少税基重复和增强税基的抗侵蚀能力。中国在2007年将车船使用税与车牌照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后,2008年进一步将企业所得税税种进行合并。车船相关税种合并以后,减少了税种之间税基的重复,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企业两税合并以后,提高了内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塑能力,减少了税收优惠对税基的侵蚀。

  税种分解,也称为税种分离,就是将一个税种内的税基,根据其口引提供税收收入的额度和社会经济调节功能的大小,将税基单独分离出来,形成新的独立税种。税收在实现特定的税收财政收入的同时,达到调节纳税人的经济投资方向与行为的目的,税种对税基包含范围过于宽泛,并用同一税种名称,不利于提高税收调节的针对性和税收收入使用方向的明确性。近年来中国税种合并的比较多,但是分解的比较少,比较典型的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把增值税从原来的工商税中分离出来,独立设置税种,并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增值税在中国正式建立。此外,将利息税从所得税中分离出来,也是为了强调利息税的经济调节意义,一方面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中包含了利息所得,同时又单独设置了利息税税种。

  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纳税主体、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不止一次地征税,具体地说,就是同一征税主体或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征税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两次重复征税,即双重征税。重复征税多数出现在商品税和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之间,是所得或收入在纳税人的纵向变动之间形成的,如企业的红利分配,既在企业所得税中征收,又在个人所得税中征收,并且当红利转化为消费时,又可能征收消费税或财产税或行为税。

  不同税种之间出现相同的税基,属于重复征税,重复征税不仅会导致税基税负过高,而且会引发税收逃避、侵蚀税基。在更高层次上,还会影响到新税种的设置,如物业税的设置,虽然经过多年的论证,至今仍未进入实际征收阶段,原因在于物业税税基与房地产和财产税等税基重复,新税种设置必然会导致原税种税基萎缩或税种被取消。进一步清理税种之间的税基重复,可以进一步明确税基的经济调节功能,实现税收的专款专用。

  中国普遍存在的滥收费、费大于税、以费挤税的现象,已经严重危及到国家财政收支和国家宏观调控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并且直接侵害到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积极寻求治理方案。对各类收费,应在认真分析其性质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对策,单纯为局部利益的非法收费,要坚决予以取缔和废止,对用于支付纯公共产品价格的收费实行费改税,而用以提供准公共产品的价格的收费则要依法予以规范,合理确定其收费标准。

  税基拓宽必然会与行政收费产生冲突,税基拓宽必然会导致收费范围减少,因而要拓宽税基jdb电子,首先必须明确规定税收优先权的地位,减少行政收费对税基拓宽的挤压。以费挤税不仅影响对税基的拓宽,同时也会侵蚀税基,产生先费后税的扭曲现象。

  财产税是各国税制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国目前开征的财产税种主要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财产税体系。中国当前房产税、车船税存在着税法内外不统一,征收范围过窄和税率偏低的问题。完善财产税体系就必须适当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拓宽房地产税税基。适当提高房产税和车船税的税率,对一部分豪宅、豪华车辆或拥有多处房产、多辆汽车的富人可考虑适当提高税率,以起到财产税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开征遗产赠与税,弥补个人所得税的不足,适当地调节社会财富分配,限制不劳而获,确保社会的稳定。

  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94年开始征收。十多年来,消费税在有效组织财政收入和正确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方面也存在着与当前经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应该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更好地引导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适当地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将一些高档次的奢侈性消费品及行为纳入征税范围,将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某些已课征消费税的消费品从消费税应税税目中予以取消,是消费税进一步完善的首要任务。为调节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可以适当地提高某些消费税的适用税率,以充分发挥消费税调节高消费的作用。2006年4月1日中国对消费税进行了调整,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此税目的两个子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调整部分税目税率,现行11个税目中,涉及税率调整的有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几个税目。消费税税基调整仍然偏窄,今后应从节约型与环保型的社会需要,进一步拓宽消费税税基。

  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税基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一是税基重复,二是税基宽度不合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承担薪金与红利所得的税收,税基重复征收额度较大,增加了企业负担,减少了个人所得的税后收入,今后应该考虑将所得税中的税基理清其归属问题,简化税制,通过税率调整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税基重复。在税基宽度上,合理调整税前扣除项目,统一企业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简化征收成本。对于个人所得税应该根据地区和个人实际,完善税基起征点的额度与校正幅度,借鉴美国对意外损失、抚养子女和赡养父母等费用合并报税时都可在规定限额内税前扣除的做法,提高税收的横向公平。在拓宽个人所得税税基的基础上,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严格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加大对偷漏税款的打击力度。适度提高偶然所得税率,提高税收的纵向公平。

  新税种的设置与其税基整理密切相关,中国之所以在遗产税、社会保障税和环境税等税种上没有开征,虽然与多种因素有关,但其中不可否认与税基的归属不清或存在相应的行政收费有直接的关系。在遗产税税基和赠与税税基中,已有部分税基作为财产税在征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必然会冲击财产税税基。而社会保障税和环境税没有开征,与这些税种的税基作为行政收费有关,都被以费代税的形式由纳税人在实际缴纳,没有纳入立法是因为税收不仅仅只纳入地方财政,还存在与中央分享的问题,还有其它诸如地方征管权限的原因。因而,完善中国税制,尽快开征以上税种,理清税基归属和征收管理权限,是目前首要任务之